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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求缴纳补偿金5000元合理吗?
放弃原先考取的事业单位,去新的单位,原单位要求缴纳补偿金5000元。 注:原单位签了三方协议,但是上面没有注明违约金。还没签正式合同。现在原单位说他们已经下文了,这5000元是补偿他们人力物力的损失费。
地区:贵州-贵阳 分类:民事法律-合同纠纷 提问时间:2014-08-14 16:19:21
提问者:ASK1408004070wym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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